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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時候無名真的很盛行,到現在沒人在寫網誌了。

而我也停擺好一陣子,昨晚在等回訊息時,不小心回憶了一下,從大衣的開始看,真的好有趣,其實我覺得寫這些好重要,我才記得自己以前在做些什麼,有些什麼笑話,跟誰有什麼特別的連絡。


可能是分手之後我開始注意到身邊很多事情。



覺得寫些事情是對於自己生活的檢視。


這個月開始考些證照了,發現報名實在是門學問,我才知道全台灣有這麼多人天天在考證照,場場額滿,也讓金研院噱翻。上個月終於在諾羅的幫助之下從77瘦到73了,這個月依然要往72邁進,希望開學前能瘦到68以下。



「我是歌手」雖然林志炫唱Phil Collins - Easy Lover亂唱,但冠軍根本難聽到爆,中國人maybe單純聽不懂英文我想,風土民情不同,志炫就不該亂選歌。



所以其實我被打了好幾巴掌,就算嚎啕大哭也改變不了事實,就像小丑,熱臉貼冷屁股,等不等,其實早就被丟棄了,什麼時候開始活的這麼沒自尊了?




只好對於台中充滿期待,因為我或許該向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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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