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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要忠於自己的感受,
可誰又每天都有感受,可誰有每天只有一種感受,
倘若這社會人人都忠於,那你的感受就會成為別人的感受,
別人的痛苦,也會建築你的快樂之上,
所以,我好像也沒這麼多感受,
因為該感受的事情太多了,
今天看了national geographic一個節目,是回憶一個罪犯怎麼樣越獄的故事,
2005年,30歲的Quawntay Adams,被轉送到伊利諾州艾頓監獄的高度安全管理區。
但這座擁有最新設備的 監獄,終究不是這位大師的對手,
他想盡辦法逃出,找人寄一個小刀片,
慢慢切割,
因為他怕鄰居告密,因為告密可以減輕罪行,
所以他就叫鄰居們唱歌,
大家互相RAP之下越來越吵,也就蓋過了他割天花板的聲音,
警衛30分鐘巡一次,所以他每次只工作25分鐘,
沒有計時的情況下他只能靠自己數,
根據他回憶,很多次他都差點被發現,
他割了三個禮拜,把天花板割掉,
後來終於挖到上面兩層的閣樓,
然後有位筆友想找人交往,一位女性白人,
竟然意外成為他的脫逃共犯,我也不知道白人是怎麼愛上他的,
他還製作假人,躺在床上,
讓監視器中還是以為他在睡覺,
完全就是一個天才,
他為了躲避追捕,特地找了汽車旅館躲著,
並且找人來載他,
但,
他最後還是被白人女友供出,並且逮捕,
最後員警講了一句話,
他逃了,還是不知道該去哪,
就像被繩索綁著的狗,解開了不知何去何從。
後來他被多判了三十五年,白人女友兩年,
聰明反被聰明誤,現在還關著。
最後49天,
沒什麼感受,用自己的雙腳,好好的走一遍高雄。
一歲之事慎在春,一日之事慎在晨;
一生之事慎在少,一端之事慎在新。-邵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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